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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香洲区法院新增50名陪审员今年年底前将再增110名,与法官比实现2∶1

来源:珠海特区报    作者:珠海特区报   时间:2014-05-18    浏览量:

  【珠海特区本报讯】 记者温希 通讯员黄蕴磊、邓玉、谭炜杰报道:

       香洲区法院16日下午向50名新选任的人民陪审员颁发任命书。

   此次任命的50名人民陪审员,经过自主报名及组织推荐、资格审查、考察等程序产生,由香洲区人大常委会任命。至此,香洲区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增至110人,与法官人数比例为1∶1。

   据介绍,新选任的50名人民陪审员,是香洲区法院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增选的首批陪审员。在选任过程中,香洲区法院采取在法院网站、报纸发布公告等方式扩大影响,增加报名人数,并注重吸收不同行业、不同性别、不同年龄的优秀公民到陪审员队伍。新任命的50名人民陪审员,年龄范围从26岁至59岁,学历从大专至硕士研究生,职业涵盖了机关单位、学校、医院、企业、退休人员、自由职业者等,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

   新选任的50名陪审员将与原有的60名陪审员共同进行业务培训。培训后,新任的人民陪审员将走上审判岗位,正式履行人民陪审员的职责。他们在审判活动中,除不能担任审判长外,享有与法官同等的权利。

   2013年11月27日,香洲区法院被最高院确定为全国第一批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法院。试点方案要求增加一线群众比例,对于符合其他条件的普通群众代表,学历要求从大专放宽到高中。香洲区法院目前正在组织开展第二批陪审员的选任工作,到今年底香洲区法院的人民陪审员人数将达到220人,与法官比例实现2∶1。

   香洲区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除了在扩大选任范围、创新选任方式、拓宽选任渠道等方面先行先试外,更注重保障陪审员的参审权力。一是创新双轨排案机制,一般案件都在立案时通过电脑随机抽取人民陪审员,如因特殊案件类型(如医疗纠纷、未成年人犯罪、婚姻家庭纠纷、工程质量纠纷等)需专家型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再从专家型陪审员队伍中有针对性的选取陪审员,既保证陪审员参审的范围尽可能广,在特殊案件中又发挥专家型陪审员的专业优势,为审判工作注入活力。二是充分保障陪审员在参审中的各项权利,在参审的各个阶段,审判长将切实履行引导和告知义务,耐心解答陪审员提出的法律问题,鼓励陪审员先行发表意见,为其查阅案件提供必要场所和其他便利。案件合议时充分尊重陪审员的意见,对陪审员的不同意见和理由如实记录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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