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醉酒抢手机 三兄弟被公诉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南都 时间:2015-09-17 浏览量: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15年09月17日 星期四 编辑:南都 版次:ZB07 版名: 速览 南都讯 记者朱鹏景 实习生郝嘉奇 本是一同喝酒,却在酒后驾驶摩托车外出抢劫,三兄弟一同持刀威胁受害人并抢走一部手机。日前,香洲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抢劫案。
香洲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称,2015年5月14日,利某、利某辉伙同利某昌(另案处理)在饮酒后,驾驶一辆无牌摩托车行驶至香洲区界涌公交站时,由利某辉负责望风,利某昌持刀威胁,利某搜得并抢走受害人一部手机(经鉴定价值1196元)和人民币65元。检方建议判处利俭、利维辉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辩护律师认为,被告人系偶犯、初犯,配合公安机关将赃物追回,并支付受害人赔偿金,没有造成其较大的经济损失,并与其达成《刑事和解协议书》,法庭应从轻处罚。
法官表示,该案中,三兄弟属于生理性醉酒后犯罪,负刑事责任。因被告人利某辉还将提交辩解意见书,该案将择期宣判。
本网张爱斌律师、翁均涛律师分别担任利某、利某辉的辩护人,为其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