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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条件和标准分别有哪些?

来源:珠海刑事辩护律师网    作者:张爱斌律师   时间:2018-07-26    浏览量:

  一、故意伤害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1、犯罪的行为主体。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要负刑事责任。

  2、客体条件。故意伤害罪是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为客体要件,对于是否造成被害人重伤或死亡,并不影响罪名的成立。

  3、伤害的行为。故意伤害罪在客观方面还应有犯罪行为人对被害人施行的伤害行为。伤害的行为方式既可以直接用刀、棍、枪或拳打脚踢等暴力手段;也可以是间接利用精神病人、未成年、动物等对故意伤害他人;有的还使用化学药品、激光、放射线等非暴力的手段伤害他人身体。

  4、行为人的主观意识。故意伤害罪在主观上表现为,犯罪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他人身体造成还继续放任其结果的发生。所以,此时查清行为人的故意性是十分有必要的,这点是区分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及过失致人死亡的重要标志。

  二、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的构成必须造成被对害人伤害为基础,除了伤害未遂外。

  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故意伤害,除了对人体的重伤害外,还包括了轻伤和轻微伤这两种情形。轻伤和轻微伤区别的主要标志就是看其伤口能不能自行修复。轻伤主要采取简单的包扎等医疗手段便能很快痊愈;而轻伤就不同,需要专门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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